2022年11月2日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情况!广州市疫情防控政策→
2022年11月2日
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情况
2022年11月2日0时至24时,全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50例,其中25例在集中隔离场所隔离观察人员排查中发现、18例在居家隔离观察人员排查中发现、5例在高风险区域管控人员排查中发现、2例在区域核酸筛查中发现;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23例,其中59例在集中隔离场所隔离观察人员排查中发现、241例在居家隔离观察人员排查中发现、18例在高风险区域管控人员排查中发现、4例在区域核酸筛查中发现、1例在发热门诊就诊人员中排查发现;另有33例此前已公布的本土无症状转确诊病例。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例和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7例。
截至2022年11月2日24时,全市累计报告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10631例。其中确诊病例4868例(境外输入2712例、本土2156例),尚在院治疗868例;无症状感染者5763例(境外输入3606例、本土2157例),尚在医学观察1735例。
新增50例本土确诊病例和323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情况
本土确诊病例1-8:居住在海珠区赤岗街道。
本土确诊病例9-13:居住在海珠区凤阳街道。
本土确诊病例14-16:居住在海珠区江海街道。
本土确诊病例17:居住在白云区石井街道。
本土确诊病例18:居住在白云区松洲街道。
上述病例1-18在居家隔离观察人员排查中发现。
本土确诊病例19-21:居住在白云区同德街道。
本土确诊病例22:居住在白云区均禾街道。
本土确诊病例23:居住在白云区松洲街道。
上述病例19-23在高风险区域管控人员排查中发现。
本土确诊病例24:居住在白云区同德街道。
本土确诊病例25:居住在天河区棠下街道。
上述病例24、25在区域核酸筛查中发现。
本土确诊病例26-50:在集中隔离场所隔离观察人员排查中发现。
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-74:居住在海珠区赤岗街道。
本土无症状感染者75-183:居住在海珠区凤阳街道。
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84-206:居住在海珠区江海街道。
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07-217:居住在海珠区华洲街道。
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18-230:居住在海珠区南洲街道。
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31:居住在海珠区江南中街道。
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32:居住在海珠区沙园街道。
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33-234:居住在白云区人和镇。
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35-236:居住在白云区石井街道。
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37-238:居住在白云区同德街道。
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39:居住在白云区鹤龙街道。
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40:居住在白云区均禾街道。
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41:居住在白云区新市街道。
上述无症状感染者1-241在居家隔离观察人员排查中发现。
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42-251:居住在海珠区赤岗街道。
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52-254:居住在海珠区凤阳街道。
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55-259:居住在海珠区江海街道。
上述无症状感染者242-259在高风险区域管控人员排查中发现。
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60-261:居住在海珠区赤岗街道。
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62:居住在白云区均禾街道。
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63:居住在白云区云城街道。
上述无症状感染者260-263在区域核酸筛查中发现。
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64:居住在白云区嘉禾街道。在发热门诊就诊人员排查中发现。
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65-323:在集中隔离场所隔离观察人员排查中发现。
上述373名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,病情稳定。相关密切接触者和涉疫场所已管控。
根据流行病学调查,上述感染者新增主要涉疫场所如下
白云区
云城街道:北门东街二十巷、北门东街32号;
同德街道:横滘市场、泽德花园二期;
嘉禾街道:嘉禾益民医院发热门诊;
均禾街道:罗岗村宗润北街。
天河区
棠下街道:丰乐街、棠德综合市场、棠安路街心广场核酸采样点(棠德市场西边)、棠东同心公园。
新增2例境外输入确诊病例和7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情况
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例,分别为泰国、印度尼西亚各输入1例;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7例,分别为荷兰、新加坡、加拿大、印度尼西亚、泰国、以色列、阿联酋各输入1例。
上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入境后,按全程闭环管理程序转运至集中隔离点。隔离期间检测新冠病毒核酸阳性,即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。
严防疫情传播
守护我市居民身体健康
广州疾控提醒
▼
以下地区、时间段的来(返)穗人员,及所有穗康码“红码”和“黄码”人员请跟所在社区(村)、单位、酒店主动报备,或者通过穗康码小程序来(返)穗申报功能主动申报,接受社区相应的健康管理。
较上一日,减少的地区有:上海市松江区、河南省濮阳市、甘肃省张掖市、江苏省连云港市、天津市河北区。
点击下方小程序卡片
进行来穗申报↓↓↓
▼
详细风险区查询
请进入小程序查看
▼
广州最新出行防疫政策提示↓↓↓
请进入小程序查看▼
来源:广州卫健委